信件标题: | 潼关民警给我个说法 |
提交时间: | 2020-11-27 |
信件内容: | 我与2000年出门打工,与05年回家,08年结婚,结婚后和老婆出去打工,在网吧上网,让天津三条石派出所抓去,理由是吸毒,过后每次坐火车都找我,后来才知道,是潼关县的派出所,在04年给我上的档案,我都不知道,04年一个在外面打工的人,潼关哪个民警抓得我,这事给我的人生打击很大,老婆离婚就是这事的主要原因。 |
回复时间: | 2020-11-30 |
回复部门: | 潼关县大数据中心 |
回复内容: | 关于舒*反映误被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的问题,公安局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舒*,男,汉族,1983年04月22日出生,户籍地:潼关县太要镇欧家城村南歇马*组,居民身份证号码:61052219830422****。 二、调查情况 经核查:2008年4月28日,潼关县公安局太要派出所ty1账号录入:【2004年8月15日舒磊因吸毒被录为列入社会帮教】(2008年公安部要求将原纸质案卷办理的吸毒人员录入中国禁毒信息系统)。 三、处理结果 潼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立即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进行了核实,并由太要派出所民警与群众舒磊进行了电话沟通。舒*现在正在江苏省苏州市打工,同意近期回到潼关配合民警调查。我局太要派出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舒磊对问题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咨询投诉建议"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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