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咨询特岗教师基层就业学费代偿 |
提交时间: | 2022-04-20 |
信件内容: | 我看到国家有这个基层就业学费代偿的政策,我想问下,咱们潼关应届生直接就业考为特岗教师,有学费代偿吗?如果有怎么申请? |
回复时间: | 2022-04-24 |
回复部门: | 潼关县大数据中心 |
回复内容: |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教科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处理结果 建议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如何申请应咨询所在高校。县教科局会积极配合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