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潼关籍现役军人的军属待遇 |
提交时间: | 2018-02-25 |
信件内容: | 潼关籍现役军官(军校毕业,非潼关本地参军入伍)的家属是否享受潼关的军属待遇。 |
回复部门: | 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8-03-01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民政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阅,根据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陕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渭民发【2016】47号)文件,家属不享受潼关的军属待遇。 感谢您对"咨询投诉建议"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