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tg737991515-2018-000699 | 成文日期 | 2018-04-08 |
发布机构 |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4-11 |
名 称 |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潼关县2018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 ||
文 号 | 潼政办发〔2018〕27号 | 主 题 词 | 潼关县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下达 2018 实行 严格 水资源 资源管理 管理制度 目标任务 的通知 |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第三年,为确保我县能够顺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任务,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潼关县2018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如下:
一、2018年工作目标
全县用水量控制在28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9%以上,年度用水效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指标)12%,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6以上;重要水功能区及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工业生活及市政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排放;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较上年减少(以环保部门考核目标任务为准);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到Ⅲ类;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达标率达到90%。
二、工作内容
按照《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潼政发〔2014〕15号)、《潼关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潼政办发〔2014〕113号)及《潼关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潼政办发〔2014〕114号)文件确定的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开展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年度水资源管理目标任务要求,合理确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于6月30日前报送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备案(县水务局),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于11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县政府将对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在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占一定分值。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镇和有关部门,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报送县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附:潼关县2018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潼关县2018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
主要考核内容 序号 主要内容及目标 责任 部门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30万m³;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取水的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 城关镇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410万m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再取水。 秦东镇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450万m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再取水。 太要镇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60万m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再取水。 安乐镇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50万m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再取水。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50万m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再取水。 代字营镇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用水总量 控制 1 控制区域取水总量,年度用水总量不得超过360万m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辖区内取水严格按照先审批再取水。 桐峪镇 2 完成农业用水调查及机井计量安装工作。 用水效率 控制 3 积极开展农业用水水价调查,建立农业水价补贴机制。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4 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 保障措施 5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参与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项目的年度计划。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核节水“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未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不予立项。开展水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1 严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准入关口,对涉及取用水的项目把建设节水“三同时”制度作为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对未设计节水设施的项目不予立项。 经发局 2 对涉及取用水的建设项目,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审批立项前置条件,审批、核准程序规范,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不予审批。(取用城区自来水公共用水系统供水的项目除外)。 3 提供年度县申报、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名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名录及审查意见。 4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项目用地批复前涉水程序审查。 1 对涉及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用地,把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用地审批前置条件,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不予审批项目用地(取用城区自来水公共用水系统供水的项目除外)。 国土局 2 严格地热水资源开采许可审批工作。 3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1 对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每月开展1次水质监测。 卫生局 2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搞好农业节水和养殖业节水工作。 1 加大实施农业节水栽培技术,农业节水技术改造成效显著。 农业局 2 普及养殖业节水技术。 3 按标准建成1个农业节水示范点。 4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落实污水处理与中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中水利用率。提高污水处理率。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用水节水工作。普及节水器具,提高居民住宅节水器具安装率。开展水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参与相关规划编制。 1 中水利用设施建设有规划、有实施方案。 住建局 2 建设中水利用设施。 3 有中水使用制度。 4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生活节水成效显著。 5 积极推进保障房节水型小区建设工作,建成生活节水示范工程1个。 6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工作,针对2016年列斜沟入渭口断面水质超标9次情况进行整改,要求有措施,有落实。 7 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广告牌1块。 开展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1 在电视媒体黄金时段播放不少于100天的水资源保护和节水知识公益广告,并将播放时间和资料通知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电局 2 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积极宣传报道。 农业用水水价补贴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情况,阶梯式水价改革进展情况。 1 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物价局 2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区域水生态修复 1 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林业局 2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秦岭北麓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查处破坏生态植被的违法行为。 3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加强污染源控制,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1 对黄金生产企业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未设计使用节水设施的,不予批准开工生产。 黄金局 2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污染源控制,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工作。维护河流、湖泊、水库及地下水健康生态。 1 完成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环保局 2 负责企事业单位污水、废水达标排放。 3 核定企事业单位排污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对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征收超标排污费。 4 开展入河排污口登记与管理,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5 保护区管理规范,未设置或及时清理影响水质安全的设施。 6 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水源地保护制度。本年度未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 7 年度未发生河流水质恶化现象。 8 对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进行每月一次监测(重点是双桥河陕豫缓冲区(太峪—入黄口)),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监督结果,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较上年减少(以本部门考核目标任务为准),双桥河陕豫缓冲区水质达到Ⅴ类。 9 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状况,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力度,促使达标排放,确保列斜沟入渭口断面水质达标。 10 把节水“三同时”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前置条件,对未设计节水设施的项目不予环评审核、批复。 11 把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作为环评批复前置条件,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不予环评审核、批复。 12 加快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工业节水成效显著。 13 完成市环保局下达的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量较上年减少目标。 14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加强污染源控制,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1 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铁矿厂生产企业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和未设计、使用节水设施的, 不予批准开工生产。 中小企业局 2 树立水资源户外宣传牌1块。 校园水情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教育系统内部节水器具推广和节水设施改造工作 1 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1次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教育局 2 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节水器具推广和节水设施改造工程,把全县所有学校按标准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把取水许可作为取水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1 把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作为项目立项前置条件,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的,不予立项、审批。本部门负责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 移民局 2 树立户外水资源保护宣传广告牌1块。 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把取水许可作为取水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 1 把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作为项目立项前置条件,对未办理取水许可的,不予立项、审批。本部门负责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办理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 农 办 2 树立户外水资源保护宣传广告牌1块。 经济社会指标统计 1 积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详实的数据信息。 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