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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北极小学招生问题

来源:潼关县教科局 发布时间:2023-08-21 10:45
网民提问:

市民来电反映:其孩子户籍在潼关县城关办南新社区北极巷,学区属于北极小学,故报名该校,但该校以其家孩子仅有户籍无房产为由(仅有租房合同)驳回入学申请。反映人对此不认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此问题给予合理的答复。


潼关县教科局回复:

一、调查情况

根据省市县相关招生政策及《潼关县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凭家庭户口簿及实际居住证明、按照学区划分在其实际居住地对应学校报名入学。坚持“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按照“城区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类→城区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类(以实际居住地为准)→优待政策类→非城区户籍,具有城区房产类→就业经营类→随迁子女类”的顺序进行招生录取。若有空余学位,招录下一批次;若本批次学位不足,未录取学生由教科局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处理结果

该生是租房居住,按照录取顺序,到此类学生,北极小学若有空余学位,可录取该生,若学位不足由教科局统筹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感谢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