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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TG200508OO57
来信时间:
2020-05-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住房公积金提取
信件内容:
您好,因为今年有买房的打算,想咨询下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5-11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回复如下:

根据《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自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如下: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为缴存职工及配偶。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初始时,经本人同意可一次性(仅限一次)提取父母、子女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同时提供相应的婚姻及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诚信声明等)原件。

(四)房屋资料:

(1)购买期房:需提供已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票据。

(2)购买现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票据。

(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购买协议;税务发票;过户后房屋产权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单位盖章的分房房价表或内部购建房协议;购房票据。

此问题也已通过电话联系向当事人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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