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民政局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根据《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20〕47号)文件规定: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各市组织实施。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或本地区公开招聘。各地自行确定招聘时间和命制笔试、面试试题,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此项工作不得下放至县级招聘。
二、调查情况。目前,渭南市暂未出台招聘方案。因此,潼关县暂未上报招聘计划。待渭南市出台招聘方案后,我局将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城镇社区情况,拟定《关于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市级相关部门。
三、处理结果。已与朱先生(电话:1839136****)联系沟通,并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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