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残联回复如下:
残联工作人员电话回访信访人员张**,按照《潼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潼政办〔2016〕12号文件中政策内容为其解释了目前残疾人补助标准。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重度护理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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