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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孙**
信件编码:
TG2008093A1S
来信时间:
2020-08-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个人不动产权办理
信件内容:
您好,我们家是在县城买的地皮,然后在15年盖了房子,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在想补手续,但是只有一个交易记录(收据)和村委员会写的证明,请问还需要怎么补充资料,还有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急复为盼,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8-13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回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信件的第一时间和孙*本人取得联系,已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电话答复,本人对答复非常满意。孙*同志反映家里前几年在县城买了块地皮并建了房屋,想咨询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原土地为吴村一至五组村民宅基地,必须由原使用权人办理首次登记及出让手续后,方可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登记。对原土地为吴村六至九组村民宅基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购买宅基地,不得办理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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