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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屈**
信件编码:
TG21010167R2
来信时间:
2021-01-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信件内容:
19年11月买的房子当时说是126.35平方米,结果现在是134.79平方米,让我补缴2.8万,多了8.44平方米,请问这个是否属于合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1-06
回复单位: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房管所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郡华城小区位于潼关县双桥大街东段北侧,由潼关县红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126.35㎡是当时设计院给的房屋销售的参考面积,房屋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开发企业委托第三方<<西安天穹勘测信息有限公司>>对房屋面积进行了测量,依据《房屋面积测量规范》,预测报告该房屋的面积为134.79㎡,由于测量规范不相同,所以存在面积误差,属正常情况。

据调查,该业主已经补交了相关费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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