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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TG210304OAG4
来信时间:
2021-03-0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这不是垄断吗?
信件内容:
潼关县天然气公司在开通燃气灶和壁挂锅炉上面只认陕西质检报告,在整个渭南市包括陕西省也是独一份了,难道一个国家级质检报告还没有陕西省的质检高?明显就是涉嫌垄断,为啥会出现垄断因为潼关县所有的在售有关于天然气的设备价格都远远高于周围县市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3-08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天然气公司回复如下:根据《陕西燃气管理条例》第30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燃气器具,应当经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气质适配性检测,符合本省燃气使用要求的,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告。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符合燃气适配性的燃气器具,禁止销售。

为了保障我县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用户需提供符合陕西省燃气适配性检测报告,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的燃气器具产品都有该检测报告。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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