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交警大队回复如下:
一是由于冬季空气环境的污染,全市各县都是根据本县的空气环境及环保局文件要求进行限行。
二是经调查,2020年11月13日我大队收到潼关县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16日对我县所有机动车进行限行。
三是11月25日收到县生态环境通知,我县空气环境已转为良好,我大队已对我县解除限行的通告已在双微平台及今日头条已发出,现已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