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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杨**
信件编码:
TG2011236PVA
来信时间:
2020-11-2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问如何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什么?以及公租房申请条件
信件内容:
1.请问如何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是什么?是否还有人才公寓可以申请。 2.请问如何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是否还有公租房可以申请。 3.外地新入职事业单位人员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1-26
回复单位: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回复如下:

一、我县安居工程中公租房房源基本情况

自2014年10月份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廉租房和公租房已并轨运行,统称为公租房,2008-2015年我县共承担公租房建设任务3828套,实际建设公租房3851套,现租赁型公租房2741套(含1栋人才公寓)已全部分配,尚德花园公租房1110套实行产权共有,尚有部分剩余房源。

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根据潼组通〔2019〕117号文件精神,申购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务员考试等形式在我县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2、大专及以上学历;3、目前暂无自有住房;4、非潼关籍。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单位初审同意后,填写《潼关县优秀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购表》,由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人员信息,填写《潼关县优秀人才保障性住房申购汇总表》。 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购人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并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和县住建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无自主住房,自主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若有车辆的,价值不得高于10万元整 (以购车发票为准)。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从事经商活动且有营业执照的,注册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

5、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或购买政策。

四、处理结果

杨*可以按组织部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届时可自主选择保障方式,如选择租赁,正常进入公租房轮候,待有房源时予以保障;如选择购买,可纳入尚德花园产权共有分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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