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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TG201128342A
来信时间:
2020-11-2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对车辆限行的异议
信件内容:
11月27日,潼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通告对车辆进行限号,但今年,春节疫情期间的2月,全国停工停学停公交停客运,火车动车飞机限行限飞,人都限号出行。本人在无聊之际观察记录了一段天气情况,2月13日,潼关霾重度212,渭南霾重度212,西安霾重度208;2月14日,潼关霾严重375,渭南扬沙严重375,西安轻度124,;2月25日已经各种禁一个月,但潼关县天气是霾中度200,县城当天雾霾情况拍有视频。 所以请问于县长,我县车辆运行对天气污染的作用到底有多大?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春节疫情各种禁行期间是否观察记录过天气污染与我县车辆运行的影响关系?我县车辆限行能否根据我县实际实行而不是因西安或渭南限行,我们也限行?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0-12-01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交警大队回复如下:

一是由于冬季空气环境的污染,我大队接市交警支队及县生态环境局及等文件要求进行限行。

二是经调查,2020年11月27日我大队收到潼关县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12月1日对全市所有机动车进行限行。

三是我大队是严格按照上级及县生态环境局等文件要求进行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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