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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任**
信件编码:
TG210726K01O
来信时间:
2021-07-2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请问电动车可以走机动车道吗?
信件内容:
走过这么多地方,发现潼关有道独特的风景线,电动自行车在城市机动车上横冲直撞,给其他人造成很多不便,严重影响城市形象。请问有关部门,电动自行车可以走城市内机动车道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7-28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交警大队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我大队城区中队民警上街查看,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确有少数电动车驾乘人员,逆行、闯红灯,在有些街道不行辅道,任意行走机动车道,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二、处理结果

我大队城区中队民警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下列措施管理:一是对电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查扣处置。二是在有辅道的街道劝导电动车驾驶人必须在辅道行驶,一律不准在机动车道通行,违反者按交通安全法规处理。三是在无辅道的街道,电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行驶,必须遵守法规,违反者,予以查扣处理。

目前,城区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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