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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TG210821GTF7
来信时间:
2021-08-2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个体工商户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个开美发店的老板,最近卫生局,要求剪头发,需要顾客携带身份证扫码登记量体温,还要求拍顾客身份证和行程码,每天要发给卫生局,我觉得要顾客携带身份证,手续过于繁琐,进店只需要扫行程码,登记,量体温,应该把顾客带身份证取消,希望县长能够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08-24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县应疫办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取证,最近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些理发店无固定场所健康码,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顾客登记不健全、身份信息和姓名不符、身份证号码不填写等突出问题,为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力度,提高各经营单位的防控自觉性,根据我县防控情况的实际,提出需要顾客进店登记有效的身份信息,十四天的行程码,戴口罩,测体温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处理结果: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众场所做到:

1、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有固定场所健康码的,来店无需登记出示身份证,疫情防控要求进店:①扫场所固定行码 ②测体温 ③戴口罩。

2、对无固定场所健康码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店: ①扫行程码②登记有效的身份信息③测体温④戴口罩。

市民如有疑问,可向县应疫办、县卫健局如实反映,将进一步调查核实。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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