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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TG220420FN4S
来信时间:
2022-04-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特岗教师基层就业学费代偿
信件内容:
我看到国家有这个基层就业学费代偿的政策,我想问下,咱们潼关应届生直接就业考为特岗教师,有学费代偿吗?如果有怎么申请?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4-24
回复单位:
潼关县教育科技局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教科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处理结果

建议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提交申请材料,如何申请应咨询所在高校。县教科局会积极配合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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