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反映养老保险转移问题”社保中心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赵**同志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在安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2021年1月考入潼关县工业园区并于2021年1月参加机关事业养老。2021年6月已经将转移接续信息表、缴费信息凭证、信息附表纸质交至机关事业养老经办中心,至今企业养老未转移至潼关。
二、调查情况
2021年7月工业园区已经将赵**同志的养老转移资料上传至养老经办系统,经办中心已经审核通过。但是安康企业养老将赵**同志的企业养老基金未转至潼关县养老经办中心。导致潼关县养老经办中心无法对赵**同志的养老进行登账纪实,进而导致养老关系无法转移。
三、处理结果
告知赵**同志安康企业养老未将其企业养老基金转至潼关县养老经办中心。并建议赵**同志询问安康企业养老具体情况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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