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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TG221214T580
来信时间:
2022-12-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要退货
信件内容:
12月13日下午16点左右在潼关县金陡街悦紫荷店铺买了一件毛呢大衣,付款时未曾给我小票,但是现在想要退货,这件衣服没有任何损坏且没有撕毁标签,完全不会影响二次销售,但是要退货时以他们没有办法的理由遭到了拒绝,所以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协调使退货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12-19
回复单位: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的问题,市管局回复如下:2022年12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工单后迅速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投诉人于2022年12月13日下午在潼关县金陡街悦紫荷店铺购买一件毛呢大衣,价格为人民币898元,随后约半个小时,投诉人再次前往该店,要求退货,该店店长称没有说不为其退货,只是说如果对衣服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在看看其他的,投诉人也没有再说什么就回家了,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投诉人,该店可以为其退货,随后投诉人带着所购买的毛呢大衣来到店里,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该店给投诉人退还了购买衣服时支付的钱款。

执法人员对双方纠纷问题进行调解,经调解被投诉人当场退还投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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