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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郭**
信件编码:
TG230114F771
来信时间:
2023-01-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水费贵于自来水公司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香堤西岸小区业主,小区物业收取水费,价格为每方4.76元,而且每次只给充100元;我咨询过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定价每方4.27元,请相关领导给予协调处理,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1-16
回复单位:
潼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回复如下:

经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小区为自来水合表用户,自来水公司每方水收取4.27元,加上该小区公共设施用水、绿化灌溉、损耗、等,物业在此基础上每方增加0.4元,所以每方水为4.67元,并非每方水为4.76元。

充水100元问题,因该小区充水系统上限为100元,但业主可以多次重复充值。

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向业主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咨询投诉建议"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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