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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TG211108007G
来信时间:
2021-11-0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潼关县百和缘佳园小区违规乱收水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 您好,我是百和缘佳园小区的业主。百和缘佳园小区自交房来,一直违规乱收水费,小区物业不按照居民生活用水标准实行阶梯水价,而是统一定价,高价卖水,6楼及以下4.68元/方,7楼及以上5.17元/方,多次到物业理论,让联系自来水公司,联系自来水公司,又说是物业的问题,双方互相推诿扯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请领导给予解决,谢谢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1-11-10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查,我县自来水水费为4.49元/㎥,该小区水费多层为4.49元/㎥+公摊用水为4.67元/㎥,7层以上的须小区二次加压,水费为4.49元/㎥+公摊用水+二次加压费用为5.17元/㎥,该小区收费情况在物业办已公示。

二、处理结果

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执行,同时,欢迎该业主监督该小区物业的服务管理,达到业主满意。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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