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深入了解并核查,1.潼关县目前没有热力公司,各小区都是自主供暖,价格都是统一的,嘉和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供暖,该供暖方式在业主购买房屋时已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2.该小区物业在业主接房时签署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也再次给予确认。供暖前一个月收取供暖费,已办理装修的但未入住的房屋必须缴纳45%管道占用费。(未装修的房屋收取30%的管道占用费)
二、处理结果
该小区物业公司针对上述暖气收费问题在小区已予以公示,投诉业主认为价格不合理请咨询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