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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康**
信件编码:
TG221115NP70
来信时间:
2022-11-1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集中供暖费用太高
信件内容:
潼关县双桥大街东段 嘉和苑小区 集中供暖费太高,单价高,还要收取建筑面积,高于市场价格,望贵单位给予调查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11-17
回复单位:
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的问题,住建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深入了解并核查,1.潼关县目前没有热力公司,各小区都是自主供暖,价格都是统一的,嘉和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供暖,该供暖方式在业主购买房屋时已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2.该小区物业在业主接房时签署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也再次给予确认。供暖前一个月收取供暖费,已办理装修的但未入住的房屋必须缴纳45%管道占用费。(未装修的房屋收取30%的管道占用费)

二、处理结果

该小区物业公司针对上述暖气收费问题在小区已予以公示,投诉业主认为价格不合理请咨询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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