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的问题,市管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查:1、举报者所举报的涉案广告总浏览量为6次,消费的人数为6人,共计收入90元整;2、该商户在收到执法人员检查单后,能够提供商品进货票据、供应商资质及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并且第一时间主动删除商品信息;3、该商户已自行联系投诉人,主动返还24元货款;4、经执法人员电话调解,因商户已主动向投诉举报人返还货款,投诉举报人同意与商户和解。
二、处理结果
因被举报方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在执法人员调查后,被举报人及时对商场所有商户进行集中普法教育,并定期开展宣传广告自查自纠活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