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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103WLPH
来信时间:
2024-01-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工商失业保险
信件内容:
我本人2016年和2022年在潼关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潼关交过社保,之后回到西安后,潼关社保合并到西安,至今在西安缴纳社保,2023年12月中旬,我现在的单位同事告知我说社保系统显示我在潼关县社会保证中心参保了失业险,我现在所在单位无法正常办理失业险。请问,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1-05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的问题,人社局回复如下:经调查,王**,身份证号:41122319711114****,2016年6月至12月和2022年6月至7月,分别在潼关祥顺和金国环保上班,在我县缴纳失业保险总计8个月。2022年7月在金国环保离职,参保单位予以离职减员,王**失业保险联系未迁转(单位和个人均未告知新工作单位,故失业保险关系暂留我县失业保险信息库)。

我单位在接到王**反映后,积极与该职工进行了沟通,并告知失业关系转迁相关手续,目前经该职工所在地区确认,对其失业保险关系进行了终止,并开具陕西省失业保险迁转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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