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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GPPS20240812UKHG
来信时间:
2024-08-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幼儿园升小学
信件内容:
潼关有房 幸福花园小区 有购房合同 户主我爸李根峰 而且我结婚以后户口移出 娃在南新幼儿园上的学 现在请问我的 娃幼升小 如何弄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8-14
回复单位:
潼关县政府办
回复内容:

关于反映的问题,教体局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我县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向社会公布公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城区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照享受政策类、住房类、就业经营类、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的顺序依次安排相应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若对应学校学位已满,学生可选择相对较近的、学位未满的学校登记报名。就业经营类报名条件为: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已在城区就业经营满一年。需提供资料:①户口簿及父母一方身份证(与户口簿一致,学生与符合条件的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②营业执照(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以上,查验时仍登记在册);③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请关注“潼关教育”公众号关注招生政策,提前准备好相应资料。

二、处理结果

县教体局将积极做好2024年秋季招生政策宣传,做好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也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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