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欢迎您向我们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受理范围
(一)各级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理流程、执法程序、审批事项及范围等政务信息咨询。
(二)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救助。
(三)各级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六)制假售假、欺行霸市、非法垄断等各类扭曲市场机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七)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非本辖区各级政府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二)110、119、120、122、96333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三)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事项。
(四)对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
(五)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六)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纪事项。
(七)承办单位已办理完毕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事项。
(八)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九)市民反映要素内容不齐全,无法处理的事项。
(十)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或正在处理的和已经行政调解并结案的消费投诉事项。
(十一)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
三、办理机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优先”相结合的原则,信件将转相关承办单位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或同类问题,不要重复提交,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为多个信件提交。
(二)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不得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及反动内容的言论。
(三)请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文字简明扼要,事发时间、事发地点、具体事件、主要诉求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四)如您需要个人信息保密,请在信件内容中载明。若选择信息保密可能导致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
感谢您对潼关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