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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渭南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访谈时间:2023-11-17
主办单位:渭南市人民政府
内容摘要:11月17日,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峰,食品协调科科长万亚斌,食品生产科科长党高楼,食品流通科科长梁彦荣,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孙雯,特殊食品监管科科长惠筱筠做客《环境热线》,就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当前,渭南正处于追赶超越、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对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2月27日,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同时印发了创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今年启动。那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背景和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如何?开展创建对渭南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对这项工作是如何部署安排的?目前又开展了哪些工作?等等。针对群众关心的这些话题,本栏目特邀请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电台直播室,与网友进行面对面交流。

主持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安排和进展情况如何?

嘉宾:一是健全六大治理体系:即党政同责的管理责任体系,规范有效的信用监管体系,全程可追的电子追溯体系,全面覆盖的风险监测体系,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体系;

二是实施八大放心工程:即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工程,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工程,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食品产业发展扶植工程,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工程;

三是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即“三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食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乳粉和特殊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农贸市场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点多面广,涉及5大类别96项,而且还有五个否决指标。为了有效推进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围绕“686”行动出实招,想办法。一是细化创建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职责。二是策划示范引领项目,试点实施推广。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努力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发挥抽检监测技术支撑优势,强化日常监管。

主持人:如何对大中型超市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嘉宾:为进一步强化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局在今年一季度开展了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市大中型超市实行动态监管,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经营资质是否有效、是否在许可范围内经营、人员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包(分)装是否有独立区域、标识标签内容是否齐全、食品存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供货商主体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查验情况;同时,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置和过期食品退换货、销毁及问题食品召回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针对检查中的问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全社会参与率。

主持人:如何强化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

嘉宾:近年来,市场监管系统对农村食品安全高度重视,经过持续的监管,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有了进一步提升,有效规范了农村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食品安全。10月底,我市印发了《渭南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全面推行“四有六不”(有公示、有形象、有台账、有自查;不超范围经营、不擅自改变许可证经营条件、不经营过期食品、不经营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不合格的食品、不经营“三无”、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基本准则的规范化建设要求,持续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

主持人:“眼见为‘食’”专项行动受到哪些好评?

嘉宾:市场监管局从去年开展的“眼见为‘食’”专项行动,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的批示肯定,被省纪委监委列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特色亮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拓展餐饮领域“眼见为‘食’”专项行动,有效探索开展专项行动的推进路径,深入开展全领域量化分级工作,有力促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餐饮质量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一是创新增设量化分级C+档次,全市已评定C+餐饮服务单位2591家,充分发挥C+档次桥梁跳板作用,提高餐饮单位改善环境卫生、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

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建设。在实现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将“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推广到机关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以及流动餐车领域,目前全市已有30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纳入智慧监管。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民共建共享格局。

主持人:如何食品添加剂的鉴别和选择?

嘉宾:一、食品添加剂的大致分类:

目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有23类,近2000种,分别为:抗氧化剂、稳定剂、增稠剂、乳化剂、稳定剂、防腐剂、增味剂、被膜剂、抗结剂、着色剂、面粉处理剂、消泡剂、水分保持剂、甜味剂、漂白剂、酸度调节剂、膨松剂、凝固剂等。

二、我国法律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三、6步法读懂食品包装上的标签

1、看食品名称、类别 ;2、看产品标准;3、看配料表;4、看营养成分表;5、看净含量;6、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主持人:如何科学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嘉宾: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着鱼目混珠现象,个别不具备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在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中虚假宣传该产品的保健功能,或保健食品声称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在此,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科学、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1、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也就是我们平常俗称的蓝帽子)。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是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重要环节。

2、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

3、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若需购买保健食品,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用来治疗疾病,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用药,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疗疾病,以免贻误治疗时机,延误病情。

5、保健食品不能替代其他食品。从科学角度讲,注意平时营养均衡的饮食,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适时适量的运动,保持开朗的性格,才是健康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