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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道路提升改造、绿地广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关乎民生的实事进展咋样了?
访谈时间:2023-12-12
主办单位:渭南市人民政府
内容摘要:12月12日上午10点,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参军带领相关科室的业务负责同志做客《环境热线》,就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话题和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2023年市住建局负责实施哪些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如何?

嘉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3年市住建局负责实施城建项目39个。其中,7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6%;车雷大街(前进路—金水路)道路建设完成年度任务,城市双修(二期)工程、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厂提前建成投用,总体达到预期进度。

同时,2023年渭南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十大民生实事,市住建局负责实施4个,分别是:新建街头绿地广场5处、中心城区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8000平方米、打通“断头路”1条、提升改造城市道路建设5条。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31亿元。具体进展如下:

1、5处街头绿地广场项目。分别位于润城公园印象南侧、种子公司门前、仓程路与华山大街丁字路口西侧、渭南市老货运站票房遗址等,该项目投资3000万元,已于10月中旬建成并向市民开放,提供了市民休闲娱乐好去处。

2、中心城区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8000平方米。位于车雷大街南侧杜化路至金水西巷段,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700万元,12月中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预计2024年5月建成,投用后可新增停车位210个,有效缓解周边车位紧张问题。

3、打通“断头路”1条。即西南京路中段道路建设工程,年度计划投资37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水泥稳定碎石铺设,计划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4、 5条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分别是民生路(东风大街-朝阳大街)、西岳路(东风大街-胜利大街)、汉马街、解放路南段(站北路-汉马街)、宣化路(胜利大街-五马路),已完成改造并通车。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市住建局协调交警、属地政府等部门,统筹考虑周边围挡群众出行、就医等需求,科学安排工期、灵活施工工序,尽最大努力保障了群众的出行需要。

主持人:老旧小区改造截止到目前实施进展情况如何?

嘉宾:进展情况: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启动以来,全市列入中省项目计划共1317个,改造面积980万平方米,争取中省补助资金16.8亿元,惠及居民9万余户。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732个,完成投资11.2亿元,临渭区红化小区被住建部列入全国100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系点,并在“办实事经验交流会(第九场)”全国视频会上交流经验。今年,全市争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56个319万平方米,已按计划开工,惠及群众2万余户。渭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被省政府通报表彰。

存在问题:近年来,市住建局牵头,市区联动、压茬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项目改造资金不足、改造标准有待提高、工程监管还需加强。

解决措施:一是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市级牵好头、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属地、发改、财政、产权单位、管线专营单位等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提高改造进度,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充分发挥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在原有督查、考核的基础上,增加频次,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倒排施工计划,全力加快改造进度。

三是加强资金统筹。统筹海绵城市建设、管网更新改造等工作,发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引导居民发挥主体作用,规范资金监管,一体推进各项改造工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构建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成员的融合机制,做好长效管理后半篇文章。

嘉宾:社会保障性住房检查情况如何?

主持人:全市先后采取会议推进、媒体宣传、督导检查等形式,通过入户排查、受理群众举报等途径,共发现问题601户,已清退527户,整改31户,剩余43户正在处理。其中,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2件,已办结30件,处理13人。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联合税务、公安、工商、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排查。通过边排查、边核实、边整改、边清退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有力震慑了保障房申请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推动工作落实。通过档案排查、入户调查、群众访问及电话问询的方式开展摸排,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跟踪整改。联合公安、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对全市在保人员的房屋、工商、税务、车辆等信息比对,将无故放弃、骗保、转租、转借等行为计入“黑名单”,要求自退回公租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享受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四是加强调查督导。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数据共享,减少人为因素,提高复核效率。强化部门协同,凝聚推动合力,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五是提升整治效果。推行各级住建部门、住房保障中心、运营企业层层包抓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规范准入审核机制,动态调整制度,确保收入门槛与本地实际相符,各种优待政策与中省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