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一、补贴对象
潼关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三类户”中已实现跨省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年龄范围在16—60周岁以内)。
二、补贴标准
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办法实行“凭车票据实报销”原则,持外出务工地与户籍地之间乘坐交通工具车票原件报销。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往返交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年度内户籍地与就业地之间交通费票据原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就业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或户主惠农一卡通复印件;
5、潼关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四、申报程序
1、由补贴对象本人(家人)或委托帮扶干部提出申请,在辖区内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取并填写《潼关县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2、村级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3、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复核,确认情况属实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由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后,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批;
5、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财政局惠农中心统一发放至脱贫户及“三类户”家庭惠农卡。
五、受理时限
各镇(街道)按季度汇总整理补贴对象申请资料,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城关街道办:李小菲 15129845536
代 字 营 镇:汪晓艳 13571395550
秦 东 镇:郭艳萍 13572323673
太 要 镇:郑含庆 13484433046
桐 峪 镇:杨 兵 13772735276
潼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2日
(网络编辑:陈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