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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法院荣获2023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16 08:26

本报讯(通讯员 李梦琦)近日,潼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3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潼关县人民法院被表彰为改革任务推进先进单位。

2023年,潼关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保、审判管理、诉源治理、信访法治化等工作上重点突破、多点开花,取得显著成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持生态绿色优势。着力打造“一核两线四点”生态保护构架。建立环资类案件案由标识制度。与该县林业局、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与山西芮城、河南灵宝法院签署环资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形成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被渭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进单位。“构建‘一核两线四点’生态保护机制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改革案例入选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2023年优秀改革创新案例。构建诉前调解新格局,提升诉源治理新成效。开展调解前置改革探索,成立5个诉前调解团队,畅通诉调对接渠道,促进案件高效审结。发挥驻南头村法官工作室作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形成“三源共治”模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被省高院确定为涉诉信访法治化试点法院,制定完善信访法治化工作方案及办理流程,形成“三源共治”治理模式,涉诉信访法治化工作成效显著。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四类案件”审判监督,制定裁判文书阅核办法,落实院庭长“阅核制”,统一裁判尺度。审理的一件土法炼金致环境污染案件,作为典型环资案例在央视播出。同时,该院政工科负责人姚君莉获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