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高娟 通讯员 李姝琪
近年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入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在理念、体系、机制以及能力等方面的现代化进程,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到既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助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前布局、统筹谋划。联合县政府出台“府检协作”工作机制,聚焦6个方面、20项具体工作开展府检协同履职,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机制、任务清单落实”三项举措,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相互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构建“党委支持、政府主导、检察协作、部门执法”的高效模式,为高质效办案筑牢根基,同时为立法提供源于基层的实践范例。
加强内外部沟通协作,推动协同、合作共进。对内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做优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对刑事检察部门作出的18人不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发出检察意见4份,实现效率与公正在执法和司法环节的平衡。对外积极增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先后走访司法局、应急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10余家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3次,不断深化信息联动、工作联动、人员联动,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受行政机关邀请参与联合执法2次,对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的23家行政机关开展案卷评查,助力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推动问题系统治理,促进高效、长效解决。在个案办理过程中,及时总结梳理行政违法共性问题及规律,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与痛点。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同类问题整体治理,针对土壤污染治理、养老服务、侦查活动规范化、商户商标使用等方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达100%。针对廉租房管理漏洞,依法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涉案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成功清退违规申请及空置保障房125套,对477套保障房重新分配,切实保障刚需群众住房需求,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同时,重点围绕土地执法查处、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6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15件,既有效监督公正司法,又大力促进依法行政,以依法充分履职确保高质效办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保障权益、促进法治。将“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保护权利”的连接点与落脚点,协同相关部门,为争议双方构建沟通平台,积极融入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设立检察服务窗口,借助综治中心“线下”新阵地参与社会治理,推行“综治窗口受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流办理”模式,依托服务平台收集行政违法线索5件,化解行政争议3件,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