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妍)8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
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农村学校的代收费为40元/人次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服务性收费为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的伙食费,伙食费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城市学校的代收费为40元/人次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服务性收费为住宿费和伙食费,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普通高中免收学费,收取住宿费、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25元/生学年,其他年级学生20元/生学年)、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110元/生次)、伙食费。
职业高中的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按照相关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学校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减免学费,高出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