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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11月6日,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学者共同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与媒体进行了互动。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公益性服务业,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50亿元,新建改建和完善农村公路超过7万公里、桥梁超过7万延米,解决了8651个建制村的对外通畅问题。截至2017年年底,陕西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5.7万公里,实现了100%县(市、区)通二级公路、100%乡镇和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贫困地区公路基础设施不断健全。

该《意见》进一步强化政策顶层设计,全力保障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在陕落地生根。《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等四方面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提出五大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省级“四好农村路”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二是明确各方职责,对各级12家行业部门的职责进行了重点明确,凝聚合力,全力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顺利开展;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省财政专项支持力度,提高市、县(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最低落实标准;四是注重示范引领,明确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要求,并鼓励市、县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五是加大奖惩力度,制定了示范县的省、市奖励标准,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记者: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