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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开展公交客运安全大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 吕博文)5月1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潼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交通局对全县公交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详细地查看了公交客运企业安全制度、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疫情防控安全措施等。认真查看了部分公交车辆驾驶区隔离设施、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灭火器、逃生锤等设施安装配备情况。就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现场向客运中心提出了改进意见,加大客运中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技防、物防设施设备,提高安检意识和安防能力;强化公交安全防范,密切关注重点路线的公交车和人员密集、人流量集中的站点区域,充分发挥安检员和司机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过滤不安全因素,维护公交安全;及时预警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准确掌握各条线路客运车辆途经路段安全情况,遇有大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择优选择安全路线,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客运中心表示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障,增强安全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