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潼关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根据潼编办字〔2023〕7号文件要求于2023年1月成立。
二、机构名称
潼关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三、职责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承担客货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客货站场等服务工作。
(三)承担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工作。
(四)协助城市公共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营的服务工作。
(五)协助省、市、县际客运、道路运输服务工作。
(六)协助做好水路交通安全、船员培训考核、船舶建造质量服务工作。
(七)协助做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任务的相关工作。
(八)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工作,协助做好道路运输相关服务管理及运输票证等事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