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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明确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2月8日,我县在祥和广场举行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启动仪式,来自全县各部门百余人参加活动。

县委副书记唐娴宣布我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启动。县级领导周建华、王得权、杨拉宏参加启动仪式。

副县长、公安局长白涛在动员讲话中要求,要务必提升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无懈怠;要务必抓好舆论引导,确保社会宣传无死角;要务必加强联防联控,确保烟花禁放无盲区;要务必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无遗漏。
   
据了解,此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县洪水沟以东,潼河以西,四知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以及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加油站、文物保护单位等周边50米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以外的其它区域,每年除夕至正月初六、元宵节、婚丧嫁娶活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