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者: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潼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群体聚餐性活动的公告》(2021年第二号公告)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取消今年年货街设置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原设置在城区桃林路、步行街等街道的春节年货一条街,今年全部予以取消。
二、各类灯会、大型展会,公园、广场的游乐设施、临时经营等一律取消。
三、所有经营者应积极响应支持,自行立即撤离所有经营物品和经营工具,以此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
四、城区其他便民临时服务点恢复经营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