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政府
关于潼关县2021年度住房用地
供应计划的函
潼政函〔2021〕25号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过快,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总要求,落实我县住房保障目标,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严格控制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
二、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推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的地块,合理安排供应时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完善服务功能,集约节约用地。
三、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严格控制土地出让条件,规范土地出让底价。对土地竞买人的资
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的管理。
四、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严格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强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监管。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严格置依法处闲置房地产用地。
五、住房供地指标:2020年度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6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12公顷,商品住房4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量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
六、住房供地指标:商品住房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保障性住房以划拨方式供地。
潼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