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潼关县人民政府批准,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TG-(23)-(01) | 宗地总面积: | 33277.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潼关县兴隆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并且≤2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33277.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108123BA0022 | |||
起始价: | 3744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1月08日到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1月08日到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 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08日 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TG-(23)-(01)号地块: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 11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公告的事项,见报名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潼关县尚贤大道联 系 人:党先生联系电话: 0913-3829110开户单位: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潼关县支行开户账号:2605042109226400178
潼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