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潼关县住建局组织召开建筑施工违法违规工程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会。全县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住建局副局长王恩茂主持。
会上,县住建局建管股股长马建军、质监站站长贠陆斌分别传达了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高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和《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县住建局副局长王恩茂通报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7月29日,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渭南市16条110KV出线落地改造工程施工中,降水作业区坑壁坍塌致2人死亡,3人受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决定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结合事故案例,王恩茂副局长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实际强调以下几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和项目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自查。二要全面排查整治,化解隐患风险。目前正值汛期,对于建筑施工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架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企业需认真自查,监理检查,建立隐患台账,质监站不定期对工地进行检查,做到“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彻彻底底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机、料、环境处于受控状态,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三要强化监督执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行政执法,切实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各企业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住建局各相关股室要依据职责权限查处违法违规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通过此次会议,全县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深刻吸取“延安市宝塔区7.27”、“渭南市高新区7.29”、“泾河新城8.1”等事故教训,提高安全事故预防思想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与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确保潼关县建筑施工领域无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潼关氛围。(信息员:郭梁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