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房金发〔2018〕22号
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渭南市行政区域内职工购房需求实际情况。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期限方面
1.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2.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文件。
3.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二、贷款审批方面
1.对一房多证房屋,由于抵押登记原因,不予受理。
2.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之一,买受人仅限夫妻。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借款人可为房屋买受人配偶。
3.对借款人与配偶曾在本中心贷款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查看其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5年内有3次(含)以上逾期不予受理。
4.个人征信报告审核条件为5年(60个月)内连续3次累计6次以上逾期的不予受理。
5.凡是征信报告显示有购房贷款的(含商业购房贷款)视为二套房贷款,严格按照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6.征信报告中显示有房贷的按照二套房贷款办法办理利率上浮,如果贷款人提出异议或告知房屋已经买卖,需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和交易契税票据。不能提供的按照二套房贷款办法办理利率上浮。
7.除国家政策性无息贷款(人事局、信合创业贷款、小额企业贷款、国家贴息贷款、助学贷款等)外,其他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
8.借款人离婚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二手房贷款过程中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正式交易发票可以作为首付款发票使用。
10.二手房贷款额度按三种显示最低价格确定贷款额度(买卖协议价格、评估报告价格、契税完税单价格),贷款额度是抵押物价值的70%(房屋房龄超过25年以上的不能作为抵押物)。
11.异地贷款职工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须一方为渭南辖区内户籍且落户在一年以上,夫妻双方无渭南辖区内户籍或落户不满一年的不予受理。平均月供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50% (缴存公积金的以其缴存基数确认,配偶未缴公积金的以其有效收入确认),配偶未缴公积金的须提供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网络版需银行代理员核实签字确认)。
12.停止受理各类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商转公贷款。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与《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