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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40个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

5月12日、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分别在沈阳、广州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0个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两批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研究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40个城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重点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落实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提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计划。

倪虹要求,各城市认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