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渭南住建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渭南市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潼关县纪律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潼关县住建局、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潼关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保障房申请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及公职人员违规占用保障房或将保障房私自转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截至目前,经三轮入户核查已入户排查3000余户,在入户排查中发现个别承租户存在转租、转借、长期闲置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现严正公告: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由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租住,不得转租、转借、转让、长期闲置或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如有违反,将立即取消承租资格,解除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
现将违规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1 | 姚艳丽 | 610522********0029 |
2 | 李亚莉 | 411223********7024 |
3 | 周爱丽 | 612126********8024 |
4 | 关山峰 | 610522********5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