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第二批次网上申请、资料初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保障性住房空置房源租赁分配方案的通知》和潼关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规定程序,现对3月6日-3月8日更正资料重新递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通过资料初核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5日
联系电话:0913-3821265(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注意事项:
1、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保障房空置房源租赁分配方案的通知》规定,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核程序共分为资料初核、入户核实和资料审核三个阶段,本次资料初核通过人员公示期满后将进入入户核实阶段;
2、本次资料初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员,请关注陕西省保障房微信平台反馈的“申请错误”信息,可按照《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和陕西省保障房微信平台申请条件要求如实补正重新申请,纳入常态化申请人员范围。
潼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