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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料初核通过人员的公示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房源第二批次网上申请、资料初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保障性住房空置房源租赁分配方案的通知》和潼关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规定程序,现对3月6日-3月8日更正资料重新递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通过资料初核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日-5月5日

联系电话:0913-3821265(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注意事项:

1、根据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保障房空置房源租赁分配方案的通知》规定,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核程序共分为资料初核、入户核实和资料审核三个阶段,本次资料初核通过人员公示期满后将进入入户核实阶段;

2、本次资料初核未通过的申请人员,请关注陕西省保障房微信平台反馈的“申请错误”信息,可按照《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申请工作的公告》和陕西省保障房微信平台申请条件要求如实补正重新申请,纳入常态化申请人员范围。

附件:潼关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资料初核通过人员名单

潼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