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东镇人民政府更新购置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潼关县中心西段财政局(4楼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更新购置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紧凑型MPV | 239600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39600 | 239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合同包2(临时监护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或未审计的可提供近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报名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均可)。
(5)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8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8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潼关县中心西段财政局(4楼402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潼关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国产自主品牌紧凑型MPV2辆(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秦东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潼关县中心街西段财政局4楼
联系人;王金琳
联系方式:15029585085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飞
电话:13572316255
潼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