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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材料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材料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H2023052

项目名称: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材料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编制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50,000.00 620,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合同包2(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3,1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50,000.00 533,1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合同包3(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55,50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服务 编制园区用地情况报告、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划水资源论证分析报告、基础资料汇编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1,155,50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并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9)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合同包2(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并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合同包3(潼关县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资料第三方服务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并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3日至 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库。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9)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潼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中心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0913-382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永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联系方式:029-89833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解工

电话:029-89833403

陕西嘉永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2日

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