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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在56个村庄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

5月28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更好指导全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全省56个村庄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

《通知》要求,试点村庄规划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做好技术指导。一是要促进各类规划的衔接。村庄规划要加强与上位规划的衔接,落实上位规划有关要求。要对正在实施的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进行评估和完善,促进村庄各类规划能够相互衔接。二是要突出村庄规划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抓住主要问题,充分听取村民意见,规划成果内容深浅适度、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利于村民认识、接受和执行。规划编制完成后,在送审前应在村内显著位置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不少于30日的公示。三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要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类型的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记者 齐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