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潼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潼改委发〔2020〕1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矿山公园党工委,县委各部门,
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各双、条管单位党委(党支部):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潼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系统集成、协同推进、精准落地,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富裕美丽新潼关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健全潼关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公证。承接落实好中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我县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不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全力推动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大厅。扎实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模式,逐步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路”。积极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实现“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镇级延伸。强化审批和监管协调联动,建立行政审批、监管联动机制。推进“一网通办”,抓好“线上政务”、“网上政府”、“掌上政府”的建设运营。修订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办不成书面说明等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会商机制,推动项目备案落地更加快速便捷。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全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镇(街道)财政所机构设置,加强县、镇(街道)财政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市容管理综合执法力量向镇(办)沿伸试点,整合镇(办)各类行政管理职能,组建或派驻镇(办)市容综合执法队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解决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二、深入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供应链创新应用改革试点,抓好龙头企业培育和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改革,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实体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抽查常态化。组建民营企业纾困基金,支持区域内民营企业更好发展。建立规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落实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严格实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革。积极推进“一企一策”改革。持续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
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好省、市制定的《科技研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推动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逐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实施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定《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深化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探索建立秦岭区域矿山坑口修复治理机制,全面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强化“峪长制”和网格化管理,实施秦岭生态修复治理,打造“数字秦岭”、“绿色矿山”。
三、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推进“厕所革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严格落实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个不摘”,全面完成年度减贫任务,高质量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市委“10镇40村”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太要镇、秦王寨社区、上善村“1镇2村”乡村振兴示范暨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户申请、村发现、乡报警、县录入、部门预警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长效机制。探索出台潼关县村级道路管护办法、村级供水设施管理办法、搬迁小区管理办法、光伏电站收入管理办法、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办法,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与折股量化,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与登记赋码等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服务功能,优化服务配置,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高乡镇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商互联改革,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工程。加快供销基层体系建设,恢复、新建镇村级基层供销社。探索“供销农副产品中心+电商+培训”运营模式,打造潼关特色品牌。探索“畜、沼、果、游”产业模式,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智慧农业,叫响“潼关软籽石榴”品牌。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潼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出台《潼关县贯彻<渭南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潼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政协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加强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建立市县工作协调机制。
五、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推进文化综合改革。制定《潼关县“十四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制定《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现代化传输覆盖体系。制定《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开展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全面推进县、镇、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细化完善中心运行机制,打造理论宣讲、教育、文化、科技与科普等志愿服务平台。全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不断完善融媒体中心服务功能,积极探索融媒体中心运营机制。制定《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六、深入推进社会民生体制改革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制定《潼关县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构建“一纵两横”教育发展共同体,打造潼关教育品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中省市部署,建立中国特色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深化“体医融合、资源共享”改革。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与市场监管体系。建立药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全面推进医联体改革。建立推进中医中药健康发展机制。
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建立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制度。强化因城施策,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全省百县千镇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行动计划,推动创业服务全覆盖。
加强社会治理。围绕中央第12次深改委会提出的疫情防控“15个体系、9种机制、4项制度”,制定潼关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动信访制度改革,制定“最多访一次”和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信访制度,突出“三注重、三落实”潼关模式。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责任体系、防控体系及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办法。制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信息化引领潼关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智慧城管、智慧交通和“雪亮工程”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
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综合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镇村三级实体平台和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立完善解决执行难长效运行机制。推进两级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助、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体系。积极推进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诉、调、访”对接,三调联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建设未成年教育基地,持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持续落实《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八、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深化党建综合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精神,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制定完善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的相关制度,细化考察内容,提高政治把关科学性、精准度。探索实行年轻干部选拔预审报备机制。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完善镇街党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校工作质量的评估办法。探索完善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办法,开展“党员家庭户”暨“星级党员示范户”挂牌活动,建立“党员家庭户”、“星级党员示范户”评选办法等制度。推广“街社吹哨、部门报到”试点经验做法,健全村社区(小区)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小区群众自治和服务功能,探索村(小区)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九、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深化纪检综合改革。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巩固完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述双评”制度,逐步推广村级述廉述责制度。全面推行镇(街道)监察职能改革。
深入推进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意义重大,全县上下要切实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认真抓好各项改革部署的具体落实、调查研究、问题反馈和实践创新。县委改革办负责对2020年工作要点进行总协调,并进行督促检查。各专项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领域分工任务,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使相关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各重点改革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要根据中、省、市和县委改革部署,结合实际,一环紧扣一环,一步紧跟一步,盯住干、马上办、改到位。继续实施县级领导干部包联重要改革试点或重大改革任务,坚持把改革试点作为重要改革任务和改革方法,抓点带面、争取突破。坚持把督察督办与考核考评有机衔接,把评估评议与宣传推介有机结合,着力提高改革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人民群众改革知晓率、获得感、满意度,确保省市县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