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政办发〔2015〕71号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整体素质,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落实“教育兴潼”战略,促进潼关教育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目标
紧紧围绕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任务,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着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我县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培训形式及任务
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浸入式培训、专题培训、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教师岗位能力全员培训水平,突出系列教育专题培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学历层次,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具体培训任务如下:
(一)做好专任教师岗位培训。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岗位能力培训,重点引导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深入钻研业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每年完成专业课培训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培训不少于24学时。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适应性培训。
(二)深化幼儿教师全员培训。根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期、分批、分层次完成园长、保教、保育人员全员培训,完成新任教师、转岗教师基本技能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使学前教育从教人员的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班主任培训。深入研究班主任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合理地安排班主任培训工作,每年培训不少于50人。定期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打造一支班主任中坚力量,全面提升班主任的管理水平。
(四)开展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通过与专业学校合作,对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教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五)定期开展系列教育专题培训。定期开展专题型、学术型和管理型的交流活动,利用名师大讲堂、校长论坛、教研组长等交流平台,聘请省内外知名教育专家、优秀校长、学术名师、管理专家等对我县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学艺术水平。
(六)强化学术交流与合作。在县域内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创新思维,拓展视野,加强与各地名校的学术交流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外出浸入式学习,依托优质教育资源,发展教育共同体,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七)建立长效培训基地。与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加强合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陕师大每年选派名师对我县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利用三年时间,使我县200名教育管理干部和1000名中青年教师得到高层次培训。通过培训,全力打造一支管理高效、作风扎实、专业化水平较强的教育干部管理队伍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八)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学历培训。重点鼓励45岁以下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力争使中小学幼儿教师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显著提高,职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大幅度提高。对于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证书的教师,县政府将设立专项经费,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教师培训工作。
(二)强化督查评估。教育局和人社局对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作为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骨干教师评选及评优树模活动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实行学分登记制度。
(三)加大经费投入。严格落实财政部、教育部规定的“教师年培训经费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规定,政府每年投入不低于80万元的经费,用于教师专项培训。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