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关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5年)的通知
潼政办发〔2018〕102 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潼关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潼关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
(2017-2025年)
为切实加强全县慢性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5年)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18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现状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对一类起因隐匿,疗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明确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为代表的一组疾病,具有疗程长、病因复杂、健康损害和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居民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等影响,我市患慢性病人数不断增加,居民负担日益加重,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环境整治、烟草控制、体育健身、营养改善等工作,健康支持性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慢性病防治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慢性病影响因素的综合性、复杂性决定了防治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慢性病防治工作刻不容缓、任重道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慢性病防控环境显著改善,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减轻慢性病疾病负担。
潼关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具体目标(2017-2025年)
主要指标 |
基线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
241.3/10万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30.9% |
提高5% |
提高10% |
预期性 |
本地区重点癌肿早诊率(%) |
48% |
55% |
60% |
预期性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
13.88/10万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40岁以上居民肺功能检测率(%) |
7.1% |
15% |
25% |
预期性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1.1 |
1.3 |
1.4 |
预期性 |
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万人) |
0.2 |
0.3 |
0.35 |
预期性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50% |
60% |
70% |
预期性 |
35岁以上居民年度血脂检测率(%) |
19.4% |
25% |
30% |
预期性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45% |
65% |
80% |
预期性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8.3% |
大于16% |
25% |
预期性 |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克) |
10.5 |
下降10% |
下降15% |
预期性 |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专家编制科学实用的慢性病防治知识和信息指南,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科普知识。充分利用(健康教育专栏)栏目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治宣传教育。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活动。提升健康教育效果。到2020年和2025年,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和70%。(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广电中心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在幼儿园、中小学中开展营养均衡、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教育。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和职工运动会、健步走、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依托各类健康指导员、志愿者,科学的指导大众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负责。)
(二)实施早诊早治,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3.推广基层适宜技术,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国家能负担的疾病筛检技术列为公共卫生措施。在高危人群中逐步开展上消化道癌、宫颈癌等有成熟筛查技术的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加强健康体检规范化管理,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推广老年人健康体检,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内容,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4.探索健康管理模式,开展个性化干预。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促进体医融合,在有条件的机构开设运动指导门诊,提供运动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供平衡膳食、身体活动、养生保健、体质辨识等咨询服务。鼓励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接种成本效益较好的肺炎、流感等疫苗。加大牙周病、龋病等口腔常见病干预力度,实施儿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口腔保健措施,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探索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职工健康管理服务。(县总工会、县卫计局、县文体局负责)
(三)强化规范诊疗,提高治疗效果
5.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强政策配套和机制创新,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构建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框架。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完善双向转诊工作流程,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县卫计局负责)
6.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平台,加强慢性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多系统、以各类核心病种为主的基层病种目录,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缩短急性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处理时间。加强医联体建设,密切各级医院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城市医院优质资源与基层共享,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县卫计局负责)
(四)明确机构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7.建立“防、治、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作势互补的合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以人群为基础的一级预防,负责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执行综合防控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指导和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的“诊断医生,”承担慢性病规范诊断、治疗,慢性病病例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病人的“责任医生,”具体实施人群健康促进、高危人群发现和指导、患者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机构卫生服务。(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负责)
8.发挥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作用。依托现有的资源建设心血管病、癌症等慢性病区域中心,指导推动本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区域慢性病防治中心承担辖区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治治疗,拟定治疗管理规范,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健康咨询及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公共卫生科,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慢性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建立由区域和基层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构成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县卫计局负责)
9.建立健康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个人等各方在慢性病健康管理中的责任,建立健全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体系,完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等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参与慢性病高危人群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培育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负责)
(五)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0.完善医保保障政策。坚持“三医联动”,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制度等相关政策,逐步扩大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运用价格和医保支付杠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负责)
11.全力保障药品供应。统筹做好分类采购,着力构建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积极通过药品价格谈判等方法,合理降低采购价格维护政府主导、非营业性药品采购平台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探索多种方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作用及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推动放开家庭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的权限,实现慢性病病人常规用药的便利性。(县卫计局、县商业行业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六)控制危险因素,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12.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清洁生产,强化环境保护和监管,落实环境防治计划及污染物综合控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改善作业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县发改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局)
13.完善政策环境。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和无烟环境建设。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减少居民有害饮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提倡膳食多样化,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14.创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展模式。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紧密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要求,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融合,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华阴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县民政局、县卫计局负责)
(七)加快技术转化,以科技创新驱动健康产业发展
15.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以信息、生物和医学科技融合发展为引领,加强慢性病防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重点突破精准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大数据等应用的关键技术,支持基因检测等新技术、新产品在慢性病防治领域推广应用。促进互联网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探索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完善移动医疗、健康管理法规和标准规范,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健康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慢性病防治手段和工作内容,推进预约诊疗、在线随访、疾病管理、健康管理等网络服务应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网信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负责)
(八)增强科技支撑,促进监测评价和研发创新
16.整合监测体系,实现数据纵横互通。结合人口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进以电子病例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设,通过信息接口将就诊慢性病病人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信息及个性化干预指导等个案信息适时自动上传至“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区域数据中心。完善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合的应用,整合单病种、单因素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信息,实现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并加快实现各类业务信息与中省平台互联互通,切实推进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的纵向报告和横向交换。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机制,逐步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信息分析与利用,掌握慢性病流行规律及特点,确定主要健康问题,为制定慢性病防治政策与策略提供循证依据。(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负责)
17.加强科研布局,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系统加强慢性病防科研布局,进一步加快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完善重大慢性病研究体系,统筹优势力量,推进慢性病致病因素、发病机制、预防干预、诊疗康复、医疗器械等研究,推进相关科研项目。开展慢性病社会决定因素与疾病负担研究,以及营养和慢性病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以地市为单位,基本摸清辖区内主要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并积极探索有效的慢性病防控路径。在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信息沟通及共享、防治技术交流与合作、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国际慢性病防治交流与合作。针对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总结形成慢性病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县文体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政府(管委会)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健康潼关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纳入地方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慢性病防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慢性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9.落实部门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治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防治机构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相关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进步完善门诊相关保障政策和支付机制。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慢性病防治工作合力。
20.强化人才培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及中医药等领域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改革,加强对医学生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养,支持有针对性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21.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慢性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22.开展督导评估。市卫生计生局及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联合开展督查和效果评价,2020年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方案实施的终期评估。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将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